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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无偿捐献遗体须知和流程

一、遗体捐献须知

1.捐献人本人自愿,经家属同意即可进行申请登记;同时需要捐献人在生前指定捐献执行人,最终实现捐献。

2.捐献入在法律上属于正常死亡,无法律纠纷或争议。

3.捐献人因烈性传染性疾病(如非典肺炎、霍乱、伤寒等)死亡,我院不予接受。

4.我院接收的捐献遗体皆为无偿及无条件的捐献。办理移交时,遗体由我院负责转运,并向家属颁发无偿捐献遗体荣誉证书。

5.我院接收站可进行简单的遗体告别仪式贯一经移交接收方将进行防腐固定处理,不能为家属提供瞻仰和骨灰。

6.尊重捐献人为医学献身的精神,保证捐献遗体仅用于医学教学及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二、遗体捐献流程

1.捐献人如实填写《志愿无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两份,并附上一寸登记照1张。《登记表》由我院交回四川省红十字会备案,我院向遗体捐献人颁发由四川省红十字会印制的"四川省遗体组织捐献卡"。

2.在《志愿无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中"家庭主要成员及意见"栏,捐献入家庭成员意见应由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如无亲属则由捐赠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或捐赠人在公证处的公证证明

3.要求撤消登记的,应携带遗体捐献卡到我院办理撤消手续。

4.捐献者逝后由捐献执行人尽早通知我院接收,时间不超过口12小时(冷藏处理可稍延长至20-24小时)。

5.捐献遗体移交时,负责遗体接收工作的工作人员需佩带"成都大学医学院遗体接收站工作证";捐献人生前指定的遗体捐献执行人需持"四川省遗体组织捐献卡"并出具死亡证明,签署《无偿捐献遗体移交书》 ,完成移交流程后,我院向家属颁发"遗体捐献接收证书" 。

6.整个移交过程提前申报四川省红十字会,并由其派员全程监督。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8481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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